不管说得多么好听,经营毕竟是弱肉强食,是企业之间激烈的竞争。哪怕只有2~3名员工的小企业,经营者如果缺乏“斗魂”,不能为保护员工而发挥昂扬的斗志,将必败无疑。
所谓斗志,并不是粗野,并不是张扬暴力,而是母亲保卫孩子时不顾一切的勇气。没有这种勇气和气概,经营者就不可能得到员工们由衷的信赖。
这种英勇气概,来自强烈的无论如何也要保护企业、保护员工的责任心,这种责任感使经营者勇敢而且坚定。挑选经营者不应该只看能力,应该把有斗志,就是为了保护企业、保护员工,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的人,选作经营者。